协会新闻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印发的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等文件要求,加快建立智能终端产业标准体系,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相协调的智能终端团体标准体系,根据《深圳市智能终端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和范围
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。
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,坚持高标准要求,可落地,可推广,申报标准项目要填补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空白,或高于严于现行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,吸纳科技创新成果,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。
申报范围:智能手机、智能穿戴、平板电脑、AR/VR设备、智能家居、智能机车、智能安防、智慧城市设备以及泛智能终端产品,智能终端零部件及配件产品,智能终端软件应用程序等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拥有创新能力、创新技术、创新产品的智能终端产业链各企业均可随时向我会提出立项申请,协会会员单位优先。
2、申请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要有技术领先型。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标准项目,协会标委会将邀请生产者、经营者、使用者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检测及认证机构、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,共同编制,让团体标准充分反应各方的共同需求。特别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工作,成为团体标准参编单位。
3、团体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申请立项单位提供、参编单位支持、政府部门补助。编制经费主要用于专家费用、会议费用、人员经费等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申请单位提交《深圳市智能终端产业协会制修订立项申请表》(见附件)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(Word格式)各1份,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。
2、协会标委会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。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www.ttbz.org.cn)和协会官网(www.szita.com)发布。
3、团体标准立项后,申请单位需要在协会标委会的指导下,按《深圳市智能终端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。
四、联系方式
其他未尽事宜欢迎随时联系咨询。
联系人:安自能13923444122 冯惠妮 15768343997
邮箱:13713947893@139.com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一道深圳软件园T2B 栋2层,深圳市智能终端产业协会秘书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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